偷竊或盜竊,意指「不問自取」,在物主不知情的情況下取得物品。在各地刑法中,偷竊都是非法的刑事犯罪行為。例如沙烏地阿拉伯法律,偷竊罪有可能會被判斬手懲罰。
以偷竊作為職業的人被稱為小偷、扒手,又稱「文雀」,有別於強盜。
偷竊的構成要件通常是未經同意地故意取得、保管或使用其他人的財產或/和意圖永久侵吞物主的擁有權。
在中國大陸,盜竊罪的最高刑罰為死刑。
一個年輕的流浪者正在偷取一雙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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